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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教师专题学习民法典

发布者:崔琳 [发表时间]:2020-07-08 [来源]: [浏览次数]:

202076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在学院117会议室集中学习民法典。专题学习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陈瑞琪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参加学习。

专题学习首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陈瑞琪同志从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及亮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对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如何向学生解读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落实提出明确要求。讲好好民法典,需要充分认识民法典在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等方面的重大意义。

随后教师们结合学习心得以及陈瑞琪同志的讲解展开了全面的交流。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共有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其中人格权编是民法典最大的亮点。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昌盛的象征和标志;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民法典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最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李三强同志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付梅同志分别对全体参加学习的教师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学深学透民法典;二、要结合好课程建设,做好《民法典》的“三进”工作;三、教师应结合各自研究领域,立足本职、深入研讨;四、以身作则,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